首先您需要說明改建成房子的資金是由誰出的。年離婚后雙方已經就財產進行了劃分,那么在劃分后各自增值的部分由各自所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首先,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經傳喚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應訴的,并不會影響人民法院的審判。其次,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歸子女所有,也可以約定由子女償還房貸,但該約定如果未經作為抵押權人的按揭銀行同意的,對按揭銀行沒有約束力。最后,男方個人信用貸款10萬中被親戚拿走的5萬,訴訟時,您可以通過申請親戚出庭作證等方式證明該5萬元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婦女權益保護法》第三十條 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準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婦女結婚、離婚后,其責任田、口糧田和宅基地等,應當受到保障。
首先,如果動遷房中有女方份額的話,女方有權利在離婚時提出財產分割,也就是說,三套房子的取得都有女方的份額的話,原則上都可以提出分割。實務中,如果對后兩套提出分割要求,那么法院對事實查明后如果認為不動產物權歸男方所有,那么相關的份額應當協商折價,或經過評估后,折價成現金給女方。一般法院會先進行調解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