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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東莞工傷康復定點醫療機構名單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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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工傷職員合法權益,確保其工傷后重新就業,東莞市正在大力發展工傷康復事業。根據東莞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經認定為工傷,且治療后鑒定需要進行工傷康復的人員,可以申請工傷康復治療,可以前往指定工傷康復醫療機構進行治療。下面我們看看2016年東莞工傷康復定點醫療機構有哪些。
東莞工傷康復定點醫療機構名單2016
序號:1
醫院名稱:東莞市康復醫院
醫院地址:東莞市東城區桑村銀平嶺(東莞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大院內)
聯系電話:0769-23776333
序號:2
醫院名稱:東莞市虎門醫院
醫院地址:東莞市虎門鎮樹田社區樹田大道200號
聯系電話:0769-81510933
序號:3
醫院名稱:東莞市橋頭醫院
醫院地址:東莞市橋頭鎮工業大道南43號
聯系電話:0769-81037940
序號:4
醫院名稱:廣東省工傷康復醫院(總院)
醫院地址:廣州市白云區白云大道北新廣從汽配城以西
聯系電話:020-37652915/66670586
序號:5
醫院名稱:廣東省工傷康復醫院(分院)
醫院地址:廣州市從化溫泉鎮溫泉東路105號
聯系電話:020-878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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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東莞工傷鑒定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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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的生活中,對于在基層勞動群體的農民工來說,他們比較關心的除了收入應該就是工傷的鑒定標準是怎么樣的,其實工傷分很多種情況。我們拿東莞來舉例,看看什么樣的情況才認定為工傷,需要出示或者準備一些什么材料,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東莞工傷鑒定標準有哪些勒。
一、東莞工傷鑒定標準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以下情況不能認定為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三、工傷認定申請時限
1、單位申請時限: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2、職工申請時限: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四、申請工傷認定必備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工傷職工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5、旁證材料,如:考勤證明材料、監控錄像(照片)、證人證言等;
6、診療材料,如:就診病歷資料、CT、X線檢查報告等;
7、交通事故或其它公共交通工具事故傷害的責任認定書(復印件)、事故現場示意圖原件。
8、涉及刑事傷害的,提交當地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9、單位、企業法人注冊登記材料復印件(所在用人單位未在本市參加工傷保險的);
10、《工傷認定提交材料通知書》中要求的其它資料。
五、工傷認定流程
1、用人單在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社保機構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2、社保經辦機構對材料進行審查,資料不全的出具《提交材料通知書》,申請人補齊材料;
3、資料齊全并符合受理條件的,受理申請,進行工傷認定調查;
4、社保經辦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出具認定結結論,最長不超過60日做出結論,并于20個工作日內送達單位和工傷職工。
根據東莞工傷鑒定標準的條件和材料流程可以看出來,其實大部分地區的工傷鑒定標準都是大同小異。我們對工傷鑒定標準的了解是對自己權益的保障,但是早平時生活工作中還是要多注意自身安全,受傷是每個人都不愿意發生的事情。所以大家都要從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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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東莞工傷鑒定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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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當中,本身工傷鑒定就會浪費大多數的時間。但是對于一部分職工來說,因為工傷鑒定這樣的事情還是比較少見的,因此大家在做工傷鑒定的時候,有一些材料如果準備不齊全,就會來來回回的浪費自己大量的時間,耽誤維權的事宜。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東莞工傷鑒定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一、東莞工傷鑒定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工傷鑒定程序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以上資料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東莞工傷鑒定需要準備什么資料的全部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在東莞市申請做工傷鑒定的時候,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包括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工傷認定書,以及受傷職工的一些基本材料等。不過小編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做工傷鑒定的時候,一定要選擇當地比較權威的鑒定機構,這樣鑒定的結果才比較科學,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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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東莞工傷認定決定書的內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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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的和諧發展是離不開各行各業的勞動者所作出的重大貢獻的,其實不僅是東莞,我國全國各地現在對于勞動者都是十分尊重的,勞動者的地位已經在我國諸多的法律當中逐步顯現出來。東莞市的社保局在進行工傷認定的時候,肯定工傷認定的決定書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那么,東莞工傷認定決定書的內容是什么?
一、東莞工傷認定決定書的內容是什么?
工傷認定決定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用人單位全稱;
(二)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問或職業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四)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于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五)認定結論;
(六)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復議的部門和期限;
(七)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二、工傷認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結果?
60天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所以工傷認定書一般60天就可以出來。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程序。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工傷保險條例》的第14、15條中具體列舉了職工認定為工傷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種的,都認定為工傷。
另外,《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職工因犯罪、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或者因醉酒導致傷亡的,或者自殘、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其實對于員工個人來說,東莞工傷認定決定書的內容這不是應該擔心的事情,因為工傷認定的決定書的格式都是一樣的。在工傷認定決定書當中,有用人單位的名稱,職工的相關信息,工傷認定的結論和不服工傷認定行政復議的部門以及期限等,永遠都不會變。最重要的是工傷認定結果書一般60天左右就可以出來,要注意接收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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