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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八級工傷賠償標準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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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根據醫院發票計算
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1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584元(2013年合肥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584元)×8個月=36672元
法律依據:①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四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八級傷殘為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584元(2013年合肥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584元)×15個月=68760元
法律依據:①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四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八級傷殘為15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五、停工留薪期工資:本人原工資待遇×停工留薪期具體時間
法律依據:《安徽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受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具體時間,按《安徽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執行。
六、住院護理費:3787×80%×住院月數
法律依據:①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三十八條職工住院治療工傷期間需要護理的,憑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在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前,已領取的生活護理費不足規定標準的,由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七、住院伙食補助:20元×住院天數
法律依據:①合肥市人社局《關于實施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一、職工工傷住院伙食標準按照每人每天20元執行。
八、勞動能力傷殘鑒定費
九、交通費
合理的交通費用,憑發票,仲裁委或法院根據情況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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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八級工傷賠償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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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級工傷賠償標準的規定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
八級工傷賠償標準的規定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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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八級工傷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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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級工傷賠償標準
待遇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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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八級工傷賠償標準8級工傷怎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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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八級工傷賠償標準
一、基本工傷賠償費用
1.醫療費:
根據實際需要,因工傷產生的治療費用,職工有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沒有工傷保險的,由用工單位全額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標準暫定為每人每天30元。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其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傷職工住院天數核定住院伙食補助費金額并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工傷職工。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中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暫定為每人每天150元,在開支標準上限以內的憑據報銷:“伙食費”實行定額包干,暫定為每人每天50元。赴統籌地區外就醫的工傷職工,因行動不便,其所發生的交通費用由工傷職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的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其工傷職工經工傷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上述標準憑據核定并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工傷職工。
*沒有工傷保險的,由用工單位按照該標準全額支付。
3.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4.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二、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金標準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但最高為138633元,最低為27726元;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5206元;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9個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7809元。
屬于工傷職工本人書面提出自愿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情形,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五年(含五年)的,應當支付全額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五年的,每減少一年扣除全額的20%,但最高扣除額不得超過全額的90%.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者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凱文工傷賠償咨詢中心張峰律師小結:北京八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不含基本治療費用)為:最高可獲得賠償額為201648元,最低可獲得賠償額為90741元。
備注:
1、以上各項工傷賠償標準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計算所得。
2、賠償金額標準按北京市2011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0415元即月平均工資4201.25元為基數計算。
3、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4、本賠償標準只適用于北京市各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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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八級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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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具體分為了十級,實踐中,針對不同的傷殘等級,對工傷職工做出的賠償是不同的,換言之不同工傷傷殘的賠償標準不同。今天,小編整理八級工傷賠償標準的內容,幫助各位進行具體了解。
(一)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
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三)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八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1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八級傷殘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職工因工作受傷而評上了傷殘等級的話,八級并不屬于其中嚴重的傷殘,因此對工傷職工的賠償也就不會那么多。具體的八級工傷賠償標準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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