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收養手續辦理程序
-
(一)合法收養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滿三十周歲以上,需收養子女,經人口計生局批準后方可收養,否則為非法收養。
1、收養子女需以下材料:
(1)審批表一式兩份;
(2)單位(或社區)婚育證明,且負責人簽名;
(3)男女雙方申請;
(4)結婚證復印件及原件;
(5)男女雙方戶口簿復印件及原件;
(6)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二)非法收養
未經人口計生局批準,非法收養子女,需給養子(女)報戶,需以下材料:
1、男女雙方單位(或社區)出具的證明(寫清婚姻、生育或未生育的情況,已收養子女的姓名、性別、收養時間),并加蓋街道(鄉鎮)計生辦公章;
2、婚后未生育過子女者,需提交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3、持男女雙方的證明及不能生育的證明(已生育過子女的只需男女雙方證明)由計生局局長簽字后到辦公室辦理收養子(女)的報戶的有關手續。
-
-
-
2如何辦理共同收養手續
-
導讀:共同收養,是指有配偶者收養子女,必須夫妻共同收養。那么,如何辦理共同收養手續?
一、辦理共同收養手續需要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一)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書。
(二)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
(三)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居委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情況和扶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四)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證明。
(五)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
(六)收養人雙方健康體檢證明。
(七)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公告》,公告時間兩個月。
(八)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托書應當經村民居委會或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機關公證。
(九)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張,合影二寸照片一張。
二、辦理共同收養的程序:
(一)向收養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下列證明材料、包括:
1.收養人的證明材料
2.被收養人的證明材料
3.送養人的證明材料
(二)收養人必須親自到登記機關辦理收養手續
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手續。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托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三)登記機關審查核發收養證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解除收養關系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后,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為當事人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收回收養登記證,發給解除收養關系證明。
(四)辦理被收養人戶口登記
收養關系成立后,需要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或者遷移手續的,由收養人持收養登記證到戶口登記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以上就是如何辦理共同收養手續的介紹。共同收養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夫妻雙方不能通過協議來予以變更。如果夫妻一方希望收養子女,另一方雖不愿意收養子女但表示不反對他為單獨收養子女,該方亦不得單獨收養子女。但夫妻一方收養對方的子女,即繼父或繼母收養繼子女時,因對方與其子女間已有親子關系,故不必共同收養。
-
-
-
3怎樣辦理合法收養手續
-
導讀: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滿三十周歲以上,需收養子女,經人口計生局批準后方可收養,否則為非法收養。那么,想要合法收養子女,怎樣辦理合法收養手續呢?
一、辦理合法收養手續需以下材料:
(1)審批表一式兩份;
(2)單位(或社區)婚育證明,且負責人簽名;
(3)男女雙方申請;
(4)結婚證復印件及原件;
(5)男女雙方戶口簿復印件及原件;
(6)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二、辦理合法收養手續的流程: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登記機關在登記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視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公告期間不計算在登記期限內。
以上就是怎樣辦理合法收養手續的詳細解答,辦理合法收養手續需要提供相應的手續和證件,到當地民政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
-
-
-
4上海收養手續怎樣辦理?
-
核心內容:上海收養手續辦理程序分為申請、審查和辦證三個步驟。下面法收養法編輯為您詳細介紹上海收養手續怎樣辦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申請。
收養人,送養人和有識別能力的被收養人須共同到收養人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申請時須提交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和戶籍證明.收養人的申請書成立收養的協議書有識別能力的收養人的同意書以及嬰兒的出生證,縣以上醫院的不育,絕育證明等證件.
(2)審查。
公證人員向當事人詢問或到當事人所在單位,街道和群眾中進行調查,弄清楚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件是否真實,合法收養當事人是否符合條件,成立收養是否確系當事人自愿,收養人有無不良動機及收養人的經濟和健康狀況等.
(3)辦證。
經審查后,凡符合收養條件的,應予辦理收養公證,制作公證書,證明收養成立。不符合收養條件的,不予辦理收養公證,并向當事人說明不予辦理的理由。當事人對此不服的,可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訴,由授理機關進行處理。
相關法律知識:
(一)合法收養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滿三十周歲以上,需收養子女,經人口計生局批準后方可收養,否則為非法收養。
1、收養子女需以下材料:
(1)審批表一式兩份;
(2)單位(或社區)婚育證明,且負責人簽名;
(3)男女雙方申請;
(4)結婚證復印件及原件;
(5)男女雙方戶口簿復印件及原件;
(6)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二)非法收養
未經人口計生局批準,非法收養子女,需給養子(女)報戶,需以下材料:
1、男女雙方單位(或社區)出具的證明(寫清婚姻、生育或未生育的情況,已收養子女的姓名、性別、收養時間),并加蓋街道(鄉鎮)計生辦公章;
2、婚后未生育過子女者,需提交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3、持男女雙方的證明及不能生育的證明(已生育過子女的只需男女雙方證明)由計生局局長簽字后到辦公室辦理收養子(女)的報戶的有關手續。
-
-
-
5合法收養手續的辦理流程
-
導讀:符合收養條件的收養人應親自到當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那么,如何辦理收養手續呢?下面收養法編輯詳細介紹合法收養手續的辦理流程。
收養人分為中國公民、港澳臺僑和外國人。
中國公民辦理合法收養手續的機關是縣(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港澳臺僑辦理合法收養手續的機關是市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外國人辦理合法收養手續的機關是省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中國公民收養人可依據不同的情況到相應的登記機關辦理收養手續:
一、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例如在福州市福利院收養的就到鼓樓區民政部門辦理合法收養手續。收養社會福利院棄嬰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書。
2.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
3.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有無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4.收養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養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5.收養人常住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子女情況的證明。
6.收養人(雙方)健康檢查證明。(指定醫院)
7.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張,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張。
8.在縣級以上報紙刊登《公告》。(統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托書經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二、收養不是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在棄嬰和兒童的發現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例如收養人在連江發現的棄嬰和兒童,就在連江縣民政部門辦理合法收養手續。收養社會棄嬰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書。
2.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
3.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情況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4.收養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養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5.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證明。
6.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附撿拾經過,撿拾經過須有兩人證明)
7.收養人雙方健康體檢證明。(指定醫院)
8.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公告》。公告時間兩個月。(統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托書應當經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機關公證。
10.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張,合影二英寸照片二張。
三、收養親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或者由監護人監護的孤兒的,在被收養人親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機關辦理登記。例如收養人是福州人,而被收養人親生父母的常住戶口是在閩清,那么就應在閩清縣民政部門辦理合法收養手續。
四、收養三代以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以及繼父或者繼母收養繼子女的,在被收養人親生父或者親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合法收養手續。
值得提醒的是收養人應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手續。如是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雙雙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如有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辦理,委托書應經過居(村)民委員會證明。
以上就是合法收養手續的辦法流程,收養關系確定后,需要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或者遷移手續的,由收養人持收養登記證到戶口登記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
-
-
6如何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
-
導讀:想要收養一名兒童需要怎么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呢?本文將為您介紹作為一名收養人不得不了解的合法收養手續及收養兒童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合法的收養手續如何辦理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登記機關在登記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視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公告期間不計算在登記期限內。
要形成合法的收養關系,一方面需要收養人、送養人、被送養人具備相應的條件,另一方面還需要提供相應的手續和證件,到當地民政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
二、收養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收養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
2、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證件和材料:
(1)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證明;
(2)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
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結婚證明。
-